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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传销猛然醒悟 连捅“上线”四刀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传销引发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03-12-02 14:26:59


    许多幻想一夜暴富的人在加入非法传销组织时,都带着美好的憧憬,渴望自己能快速致富。在缴纳了几千元入会费或产品购买费,成为其他传销人员的“下线”后,这些人为得到高额回报,又不断招募参加者,编造招聘、用工的名义,诱骗其亲戚、朋友、同乡加入,使其从受害人变成害人者,从而形成“金字塔欺诈”。2003年12月2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传销女”误入传销组织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骗、陷入传销组织、发觉自己上当受骗的甘肃省静宁县女青年吴慧,为了不让自己的老乡和朋友上当,把自己一辈子的积蓄投进这个黑洞里,就决定杀死“上线”,以警示世人。但因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被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现年23岁的吴慧是甘肃省静宁县人。2001年7月,品学兼优的吴慧从甘肃省平凉卫校毕业后,听说很多老乡都在郑州打工,收入也很可观。怀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吴慧于2002年4月来到郑州打工。哪知刚到郑州,吴慧就被一个甘肃老乡骗到了“得利公司”,并成为另一老乡王某的“下线”,吴慧身上带的几千元钱也都缴给公司作了“入会费”。在“得利公司”工作一年多,吴慧发现每天的工作就是拉“下线”,因为社会交际的狭窄,自己拉的“下线”不是亲人、朋友就是老乡,这不就是报纸上讲的非法传销吗?觉得自己上当受骗的吴慧因此对公司产生不满,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该公司。2003年9月吴慧的父母从甘肃老家打来电话说,已经给她联系好一份正式工作,此时吴慧已经彻底不想做传销了,只想快点离开这里。临走前,吴慧为了不让自己的老乡和朋友继续上当,就劝说自己的“下线”离开“得利公司”,不要再从事非法传销。但吴慧所做的一切,却引起了“上线”和该公司其他成员的不满和阻挠。愤怒的吴慧作出了一个大胆的抉择:离开郑州前,杀死与其联系最紧密的“上线”王某,让世人都明白传销是害人的东西。

    2003年9月18日晚,被告人吴慧借了一把菜刀放在其和王某在郑州市中原区大岗刘乡卧龙岗村的租房处,准备等王回来之后将其杀死,因王当晚未归,吴慧没有得逞。9月19日上午,吴慧又购买了一把木柄尖刀,之后找到王某以谈事为由将王某骗到两人租房处,将屋门锁上后,吴慧大喊一声“我不想活了”,掏出木柄尖刀朝王某身上乱捅四刀,致王的胸部、背部、左前臂、左臀部多处受伤,求生欲望使王某与吴慧进行奋力搏斗,并将吴慧手中的刀夺下后逃脱。后吴慧被接到报案的公安人员抓获。经法医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慧因对非法传销的不满,产生杀人的动机,继而持刀剥夺他人生命,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其犯罪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情节较轻,且该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近一个时期以来,各种名目的非法传销活动在全国许多地方十分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置国家法律、政策于不顾,将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诱往异地参加非法传销组织,随后,再利用这些人发展其亲戚、同乡、朋友加入,使非法传销组织迅速扩大。这些参与者在交纳了数千元的费用后,根本得不到任何回报,只得长期滞留他乡,有的靠讨要度日,有的为挽回损失,最终走上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的道路。这种非法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直接威胁社会稳定。眼下“双节”将至,法官希望那些还沉湎于非法传销不能自拔的人员,从吴慧故意杀人一案中汲取教训,尽快脱离非法传销组织,如果继续执迷不悟,到头来不但发不了财,而且还会落得个害人害己的下场。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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