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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法院:法官善调解 18年纠纷一朝平

  发布时间:2009-10-13 15:19:19


    10月12一大早,村民老黄就被村干部请到村委会。不明就里的大老黄猛然看见几名穿制服的法官,一时间不由得心中乱了方寸。倒是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民事二庭的法官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热情邀老黄落座。

    原来在18年前,圃田乡村民老黄向圃田信用社贷款1000元用于购买饲料,当时约定还款期限一年。由于种种原因,老黄有500元贷款一直未能归还,到如今连本带利达到2800元。

    多次催讨无果,圃田信用社一纸诉状将老黄起诉至管城区人民法院。前天,区法院民事二庭法官来到老黄居住的村庄。法官们认真倾听了老黄苦衷后,详细地向他讲解相关法律。经过一番耐心沟通,老黄在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很快意识到拖欠贷款的法律后果,表示愿意归还贷款。

    在法官的调解、主持下,老黄与信用社达成还款书面协议,在约定时间内主动归还剩余贷款及其利息,过期不还甘愿承担法律责任。

    与老黄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圃田乡9名贷款村民。通过一整天努力,10起拖欠贷款纠纷全部化解,当事人双方纷纷达成还款协议,以此了解持续18年的贷款纷争,总标的额达100余万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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