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老乡的名义先与陌生人套近呼给予点小实惠,称与他人是一个村上的老乡,让其坐在自己的车上免费带回家,然后谎称要采购物品现金不够为由再骗取他人大的钱财。河南杞县三村民周建春、曹建坡和宋利国以这种手段骗取现金8500元以及两部手机。近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周建春、曹建坡和宋利国三人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被害人心声
被害人刘某称,他是从外地打工回家当时周建春与他套近呼说是老乡时,他感到很亲切,下车时既帮助拿这行李又忙着拿那物品的,如同亲朋好友一般。他还感概到这世上还是好人多,遇到老乡真好!那时一点看不出周建春是坏人。然而,真人不露相,露相便害人。坐在“老乡”周建春的车上,他感到很踏实、也很幸运。当周建春向他借钱时说,急需购物品钱不够,暂时先垫付一下,回家就还。本来就很感激的刘某二话没说便将身上仅有的3000元全给了周建春,一点没有警惕。最后,当知“老乡”周建春身显原形,骗走他的血汗钱时,刘某却只能两眼含满泪水而不知所措,深深地感叹:“再也不相信老乡了”。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称,曹建坡、周建春、宋利国预谋由曹建坡、周建春利用在火车上谎称与乘客是老乡,到郑州后骗取财物的方法行骗,宋利国负责望风、查看被害人是否报警并转移赃款。今年5月5日,曹建坡和周建春从洛阳坐火车到到郑州,在火车上,曹建坡谎称与乘客刘某是密县苟堂老乡,可让其乘坐自己的车回密县。当带刘某行至郑州陇海市场附近时,以采购电脑所带现金不够为由,骗取刘某现金3000元。而另一同伙周建春谎称与乘客孟某和荆某是新乡县朗公庙乡老乡,可让二人乘坐自己的车回新乡。当周建春把他们带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附近时,以进货所带现金不够为由,骗取孟某现金3000元和价值270的高通牌手机一部,骗取荆某现金2500元和价值160元诺基亚手机一部。5月7日,曹建坡和周建春将5400元赃款及两部手机转移给宋利国保管。5月9日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周建春、曹建坡、宋利国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