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原告张某在这次交通事故中,身受重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高额的医疗费已经使这个家庭陷入窘境,而被告张某拒不支付医疗费,无奈,原告张某将被告李某告到法院。为了防止可能因被告张某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原告张某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该院法官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依法从快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立即制作了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书,当天就为其办理了财产保全手续,这时,原告张某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对该院表示非常感谢。其实,这只是中牟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极平常的一件事情。
今年以来,该院实施了诉讼引导、上门立案、诉前调解、为情况紧急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等措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群众的诉讼风险,受到了群众和社会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今年该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145件,其中为情况紧急的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办理财产保全4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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