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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电费被停电 私接电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10-12 15:10:03


    家住郑州市西郊的周某,因欠电费不交,家中的电表被郑州市供电公司西区分局拆除。自作聪明的周某非但没有改过之心,且将错就错的私自将电线接上,无表用电长达两年之久,直至周某的行为被发现时,其窃电价值已高达近万元(9811.2元)。2009年4月,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密窃取电力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周某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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