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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死摩托司机 肇事者被判缓刑一年

  发布时间:2009-10-12 15:08:40


    现在城里的电动自行车很多,在路上“嗖嗖”地往前乱蹿,非常危险。一般都是骑电动自行车的被机动车撞倒,不过李军却是骑着电动自行车逆行蹿上机动车道,撞死了一个正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的摩托车司机。10月12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李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是荥阳首个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交通肇事罪的判例

2008年10月12日傍晚18时10分左右,李军为了赶路将电动自行车骑上了唐王路西侧的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李骑着电动自行车行至310国道交叉口北85.7米处路段时,突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两轮摩托车,电动车避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随后李在事故现场向交警自动投案。四天后,被害人张某因颅脑损伤后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李军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

近日,荥阳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电动车交通肇事案件。庭审中,被告人李军说自己很后悔,他以前认为骑电动车应该不会出太大事情,没想到闯了这么大的祸。他说自己不应该将电动车骑上机动车道,对不起被害人家属,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他尽自己能力赔偿了被害人家属5.9万元。法庭考虑到被告人李军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李军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审理此案的法官希望借这件事提醒广大的电动车骑车人,千万不要小看了电动车,骑得太快,一样有很大的“杀伤力”。希望电动车驾驶员引以为鉴,遵守交通法规。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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