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对人民法庭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人民法庭的调解工作作为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诉讼制度,具有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易为人民群众所接受,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中具有独特优势。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下,人民法庭的民事调解工作成为打造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王胜俊院长也曾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解决基层问题,提高诉讼调解是重要因素”。为此,荥阳市人民法院广武法庭确立了调解主导型民事审判方式。
广武法庭受理的民事纠纷,60%以上为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此类案件虽然案情较为清楚,但若简单地予以判决,往往会导致“一场官司十年仇”。因此,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诉讼调解能力。人民法庭为此确立了 “多调少判,以调保稳”的工作思路,要求法官在开展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形成贯穿于庭前、庭上、庭后全过程的调解工作机制。对较为简单的案件坚持着重调解原则和庭前调解制度,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坚持调解前置原则,非经调解不得轻易判决;在调解中讲究方法,理性分析各个案件中所遇到的不同困难,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把握调解时机,选择到当事人村中、到田间地头为调解场所,采用“面对面”“背靠背”“第三方参与”等方式,认真给当事人分析其追求经济价值的大小、效率,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原被告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设身处地考虑问题,将心比心,增进理解,消除隔阂,并运用法官的智慧来引导当事人的情感,启发他们回忆以往的交情、友情、感情,最终使原被告双方消除对立,达到和解。对调解无望,非判不可的案件,在判决的同时通过耐心的辩法析理和判后答疑,使当事人明白各自过错和应担责任,增强对法院裁判的理解与认同,为服判息诉奠定了基础。
在调解工作中,广武法庭积极探索新方法、新途径,总结了以下调解经验:
第一,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调解模式,将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和庭后。庭前阶段是在当事人完成了起诉、答辩、证据交换的任何阶段,及时向当事人征询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庭中阶段是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过渡到法庭辩论前,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就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庭后阶段是在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只要有调解的希望,当事人又同意调解的,法官仍要主持调解。这样,在审判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只要当事人同意,就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不放过任何调解的机会,提高调解达成协议的几率。
第二,充分发挥法官的法律专业水平,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过去的两边施压哄骗的调解方法,不仅违背调解的原则,也不被当事人所接受,但同时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又较片面,因此法官就应当向当事人阐明立法的目的和本义,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将难懂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法中寓情,情中含法,让当事人既知法又懂法,促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调解。这样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提高了调解的社会效果。
第三,深入群众,了解事实真相,把准调解的切入点。诉讼证据规定出台后,法官从庭前大量的事实调查中得以解脱,减轻了法官的压力,但有些法官以此为由一味地坐堂问案,在落后的农村地区,不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地解决。为此,广武法庭法官在一些婚姻、继承、赡养等家庭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邻里纠纷的案件中,利用通知当事人应诉之机,深入当地群众,了解案情,掌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适时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例如,在今年年初审理毛留中诉被告冯盼盼、冯圆圆赔偿一案,在庭长李丰带领下,王文学、马永杰、高红丽同志到广武镇冯庄村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了解情况后找到原告毛留中时已经到下午6点,当时天已经开始下大雪,而被告冯盼盼、冯圆圆的家人仍卖菜未回,法庭干警在该村路上一直等到晚上7点才等齐被告,原、被告到齐后又立即根据了解的情况在雪中进行调解,经过耐心做双方工作,终于使当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并及时履行,等履行完毕后已近晚上9点,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很满意,对法庭的工作态度很感动,挽留法庭人员吃饭,但我们拒绝了当事人的好意,冒雪回到法庭后才吃饭。
第四,通过“算经济账”,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缩短办案周期。在案件调解中,根据部分案件当事人急于外出打工、想早日结束争端的诉讼心理,结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给当事人公开算一笔经济账,使当事人不再为一些小的利益冲突而争执不下,而是互让互谅,达成调解协议。
第五,建立“五心”人性化调解,实现了胜败皆服。广武法庭要求法官在案件调解过程中做到“热心、诚心、细心、耐心、爱心 ”,用“五心”进行人性化调解、辩法析理,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结怨,赢得了当事人普遍的好感。通过这种调解处理的案子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能感受到人性的关怀与照顾,在原本就被烦恼缠身的纠纷中看到一张张笑脸,感受一缕缕阳光般的温暖;在输送“正义”的程序中胜败皆服。
总之,广武法庭通过确立调解主导型民事审判方式,广武法庭的调解工作已全面步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公正、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已经形成,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加强,案件调解率进一步提高。广武法庭所审结的案件均能做到案结事了,无一案件引起当事人矛盾激化,无一信访案件,真正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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