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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见内乡琴治堂

  发布时间:2009-09-23 10:34:44


    自秦王朝实行郡县制,将县定制为国家的基层政权机构,至今两千多年未发生大的变化。然而,随着时代的推移,沧桑巨变,旧时县官(县令知县)办理政务之所—县衙,在国内已很难觅迹了。

    哪想,在河南内乡,竟然还完整地保存着一座清代的县衙。近年来,正是这座中国绝无仅有的历史标本的开放,使原本并不富裕也不出名的内乡县饮誉海内外。

    今年夏天,我有机会到此一游。

    进得内乡县城,循路人指点,左曲右拐,来到内乡仿清一条街,一座坐北朝南、高大宏伟、钩檐翘角的水泥石木结构的牌坊兀立眼前。抬头仰见上方横额写着“菊潭古治”四个大字。穿坊而过,回首可见背面上方额匾刻“宣化”两个斗大金字。原来,这是明清内乡知县宣讲“圣谕”、乡约民规、彰善瘴恶之处,故名宣化坊。算是内乡县衙的前脸儿。

    穿过宣化坊,就是县署大门(衙门),两边有八字砖墙向前方延伸,让人自然想到古代揭露衙门腐败的民谣:“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门东侧放一架大鼓,那是让那些投诉无门的平民百姓击鼓鸣冤的“喊冤鼓”了。大门两边有楹联曰:治菊潭一柱擎天头势重;爱郦民十年踏地脚跟牢。内乡县在西周初是郦国之地,秦汉时为骊邑,隋唐曾为菊潭县。这幅楹联嵌入“菊潭”“郦民”,自然地告诉了游客内乡的古代沿革。

    进入大门,再向里走,是一座戒石坊。坊的南面镌“公生明”,北面镌“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堪”十六字官箴。在此驻足片刻,我们又循甬路上月台,到了大堂。大堂又叫公堂、正堂。是知县举行重大典礼,审理重大案件、迎送上级官员的地方,更是知县加强在百姓心中的威望和政治影响,对某些不法之徒当众仗之,以示不测之威惩一儆百、教育百姓之处。大堂前檐的明柱上,有抱柱联一副:

    “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

    此联为清康熙年间刑部尚书魏象枢自题之座右铭。借以为用刻在此处,倒十分贴切。只是不知封建时代的官吏有多少能照此自警,也许对他们来说,自我标榜的意味更浓些吧。

    大堂后面,是一大间敞房,后面的两根明柱间镶嵌着四扇屏风,谓之屏门,乃县署大院的屏障。旧时,这座屏门平常俱以实闭,除非遇到迎接上官、钦差,或遇国家庆典,是不会全部打开的。因此人们平时出进,只能从屏门两侧的走廊通过。过了屏门,便进入县署大院,即二堂,东西各有配房五间。二堂前檐有四根黑漆明柱,中间两柱刻抱柱联云:“法行无亲令行无故,赏疑唯重罚疑唯轻”。这也是封建官吏标榜的为政办案原则。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二堂在明代为退思堂,后改为思补堂,意为退后堂(业余)反思得失,弥补过失之处。清代重修后改名“治琴堂”。治琴堂匾与对面屏门上的“天理国法人情”相呼应,让人一看便知这里是处理一般民事的地方。

    治琴堂之得名,概取意于《吕氏春秋·察贤》中“宓子贱治单父县,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的典故。后世以之比喻仁者之治。县官的衙署也是因此称“琴治堂”或简称“琴堂”。来标榜知人善任、政简刑清、仁德治化。然而,纵观几千年封建历史,真正达到如此境界的官吏又有几人?

    二堂过后复有一穿廊,为前后双走廊式建筑。廊下有内乡历任县令(知县)的生平事迹简介、功过分明。既为贤廉者立传,也为贪卑者存照。无意中,我竟发现清代以前这里的知县没有一位是河南人。他们任职的地籍回避是跨省的,竟比今天我们的地籍回避制度彻底得多!而我更感兴趣的,还是穿廊前中间的两根明柱上的那副对联:

    为政不在言多,须息息从省身克己而出;

    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

    过穿廊到三堂。三堂是县衙中仅次于大堂的第二大建筑。这里是知县的居处,又是接待上级官员、办理公文的地方,多是与佐贰、僚房、吏员商议政事处理一般公务。有些涉密案件和不宜公开的案件也在这里审理。前面四根黑漆明柱上,复有一抱柱联:

    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

    我与同伴在此联前驻足品赏良久。感慨内乡县衙的精华,全部凝聚于这幅对联,它揭示的深刻道理,很有进步意义。不因官职的升降为荣辱,唯思在其位而谋其政,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造福一方百姓。常思百姓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又把自己看成是百姓的一员。这里面,多少包涵了我们党一贯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内容。

    古代的封建官吏,尚且能以民本意识自警自励,我们今天的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比古人认识得更深刻、实践得更彻底。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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