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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首次在郑州视频提讯死刑被告人

  发布时间:2009-09-23 09:26:28


    9月2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在郑州中院新闻发布厅对犯故意杀人罪被郑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一看守所的两名被告人刘某某和闫某某进行了远程提讯。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后,首次在我市视频“面对面”远程提讯死刑被告人。这种高科技提讯方式由远程提讯系统对整个讯问过程进行自动录音录像,并制作成光盘保存,提讯结束后,由最高人民法院的主办法官将讯问记录及时传真至郑州中院,再由郑州中院法官打印交被告人签名确认后,邮寄回最高人民法院。

    据悉,远程视频提讯是运用高科技的手段,通过计算机网络建立声音、视频图像传输通道。目前,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原则上主办法官都要亲自到被告人羁押地进行提讯,主办法官往来于北京和被告人羁押所在地之间,存在着办案效率低下,司法成本过高等弊端。为解决这个问题,最高法院决定推行死刑案件远程视频提讯工作。今年3月,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远程视频提讯工作前期准备事项的通知》,对这项工作专门作了部署,要求以后最高法院提讯被告人原则上以视频提讯为基础,其他形式为补充。凡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都要采取视频方式进行提讯。采取这种方式进行死刑复核,有利于节约审判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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