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将一起抢劫刑事案件的巡回审判搬到了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为在场的1200余名大学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校方表示,希望通过现场的法庭观摩,使刚入校的大学生们提高安全意识,同时也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严格要求自己。
案情回顾:
用抢来的手机给女友打电话 留下了线索
当日上午,该案两名年轻的被告人一被带进法庭,便引起了在场大学生们的一阵唏嘘。两名被告人王南和王惠(均为化名)今年分别为22岁和24岁,来自河南舞钢市同一个村。王惠还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于2006年1月16日刑满释放。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6月9日晚22时许,被告人王南和王惠在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桥下草坪处,持木棍对在此处的被害人小鲍和小张进行殴打,抢走价值840元的黑色手机一部及现金170元,经鉴定,被害人小鲍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被告人在供述中称,他们都是因为没有找到工作,手头缺钱花才会出此下策实施抢劫。事发当天晚上,他们在北环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的东风渠畔将抢劫目标锁定为一对在此谈恋爱的大学生。由于被害人小鲍有反抗行为,他们还使用木棍对两名被害人进行了殴打。在抢劫成功后,两人逃离现场,事后不久王南用所抢的手机给女朋友打了一个电话,正因如此给警方破案留下了线索。后来警方根据对王南女友的调查将被告人王南和王惠抓获。
庭审现场:
积极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 认罪态度好
在当日的庭审中,两名被告人被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认罪态度较好。对于所犯罪行给自己家人及其被害人造成的伤害,他们表示非常后悔。王南在法庭上说:“父母亲亲苦苦养育我长大,没想到二十几岁了还是让他们为我操心,我真的十分愧疚。”
王南的辩护律师还向法庭说明了一个情节,即王南已经与被害人小鲍在开庭前一天达成了谅解协议。律师称,王南在关押期间多次表示对被害人的愧疚,向家人提出要尽一切力量赔偿被害人的损失。被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了3700元的赔偿要求,王南表示要尽可能多赔一点,尽量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委托父亲亲自登门,最终与被害人达成了谅解协议,赔偿被害人5500元。律师表示,希望这一情节法庭可以酌情考虑,适当减轻处罚。
法官合议后对此案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惠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处罚金5000元;王南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不再上诉。
校方反映:
学生反响强烈 巡回审判效果好
在当日的庭审中,现场的1200多个座位座无虚席,连法庭所在大礼堂的过道上都挤满了学生。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都是第一次观摩真实的庭审,感到十分的新鲜。在法庭的各个环节,学生们不时地低声讨论,将实际观摩与自己课堂所学相比较。
该校刑事法学系教授王美丽表示,这次开庭的效果十分好,希望通过这次将金水区法院的巡回法庭搬到校园,可以使该校广大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们有一个实际现场观摩的机会,加深对课堂教育的理解。同时,也希望广大学生可以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一方面加强自身的安全观念,另一方面要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不要重蹈罪犯的覆辙。
责编/小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