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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车祸撞成植物人 四年后心平气和解恩怨

  发布时间:2009-09-07 09:46:04


    四年前的一天,黄河大堤格外的宁静,杨某开着自家的机动车缓缓行驶在大堤上,突然高速超车的张某驾驶的农用拖拉机将杨某挂翻在地,经及时抢救,杨某虽然保住了性命但却成了植物人。从此张杨两家结下了不解之怨。

    2005年中牟县人民法院因原告杨某的伤残等级未能及时评定故一审判决被告张某赔偿杨某生活费、误工费、手术费等共计9万余元。2006年杨某被评定为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在家庭的经济情况难以保证杨某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杨父向法院申请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经依法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11万余元的残疾赔偿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因家庭困难,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杨父先后向中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予以立案执行。然而被执行人张某因家庭困难,拒不履行。该院执行人员多次来到张某家,做其思想工作,张某仍不履行。接下来的两年内张某因怕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外出务工,过年过节也不回家。就这样该案一时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心病。为了能缓解申请执行人杨某家的经济情况,该院紧急启动救助基金,先后将3万余元的救助金发给申请人,以解燃眉之急。

    在两年的时间里执行人员凡是下乡总会去张某家看看,不知道去了多少趟,不知道问了多少人,也不知道有多少执行员到过张某家。时间一晃四年过去了。

    2009年中牟县法院实行法警执行民事案件,法警队大队长接受该“骨头案”的执行任务后,通过各种途径对张某藏身处所进行打听,终于打听出张某在郑州某村打工。2009年8月的一天法警队将张某依法传至法院接受询问,执行法警一边对张某说理讲法,一边对他进行教育开导。起先张某仍不愿履行法律义务,但执行法警仍不放弃,继续对其说理讲法。经过二个多小时的讲解,张某好像对该案有所改观,执行法警抓住时机终于将张某紧闭四年的心扉打开,张某一边向执行法警诉说自己的遭遇,一边泣不成声的痛诉自己对杨某的漠视。口口声声对执行法警说:“20余万啊,我这一辈子也难挣得来啊,还不如死了。”执行法警一边安抚张某,一边打电话传申请人杨父来法院,以其希望双方达成和解。

    一个小时后,已过半百的杨父来到法院,见到张某顿时恼怒起来,哭着向张某抓去,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警立即上前劝阻了情绪异常激动的杨父。等杨父情绪平静后,在执行法警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的说起话来。这时张某不再像以往逃避执行、不敢面对杨某家人了,反而对杨父毕恭毕敬,想对自己的父母一样,一句一个“大伯”,杨父这时也没了火气。执行法警见此居中调解,一边安慰杨父,一边对张某说:“事都出来了,早解决心早安静啊。”张某连连点头。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调解,杨父同意放弃部分案件款,只要张某向法院在七日内交来6.6万元,同意法院结案。同时张某也保证不管怎样也不会让杨家人再受到经济上的危及,并当面向杨父道歉,自己不该躲避。当和解协议达成时,杨父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法院是主持正义的地方,张某也流下了感动的泪水---法院是困苦百姓救济“人”,执行法警也松了一口气---骨头终于咽了下去。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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