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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无故打人被判徒刑

  发布时间:2009-09-01 09:19:10


    仅仅为了几句口角,田磊就伙同他人擅自闯入别人家中实施报复泄愤。8月31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田磊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

法院经公开审理后查明,去年8月21日晚10时许,田磊与其朋友在演武路叉路口一饭馆内喝酒后,在被害人徐某家门口撒尿时,被徐某之妻刘某制止时双方发生口角。

   次日凌晨1时许,田磊为报复徐某便伙同他人乘车来到徐某家,擅自闯入徐某家并大吵大闹,还无故将徐家的屋门剁掉,然后对正在屋内睡觉的徐某采用强行手段从屋内拽到屋外,并对其进行殴打,此举严重破坏干扰了徐某一家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案发后,经法医鉴定,徐某的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住宅不容侵犯。被告人田磊不遵守道德规范在他人住宅门口随便撒尿,被制止时,未能认真悔改,反而借酒闹事,为报复泄愤,竟伙同他人非法强行闯入徐某住宅,并实施殴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案发后,田磊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5000元,故法院予以从轻处罚。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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