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拦下后,竟狂妄地猛踩油门妄图逃离现场,还将交警撞倒在地。8月29日,这名大胆的司机因妨害公务,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一审判决拘役3个月。
上午9点,正是郑州市花园路与农科路交叉口的交通高峰时段,可该起案件就发生在这个人多车堵的路段,犯罪嫌疑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开车将交警撞倒。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5月20日上午9点左右,被告人范某在郑州市农科路与花园路交叉路口因违法变道被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胡斌拦下,其对交警胡斌让其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的要求不予理会的同时,为逃避处罚,不顾交警的拦截,驾车将其撞倒,造成胡斌身上多出擦伤。
范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称,事发当时他违反交通规则压线从右转车道变更到直行车道时,路口的一名交警上前拦住他的车并让他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当时我身上根本没有带这些证件,所以我就慌了,既害怕耽误时间,又害怕挨罚。”于是,范某没有理会交警的指令,加了油门径直向前开去,想赶快离开现场。这时交警胡斌从车的左侧跑到车的左前侧,一边用一只手臂挡在挡在范某车的挡风玻璃前,一边用另一只手拍打驾驶室的车窗让范某停车。范某这下子更慌了,便什么也不理会就继续向前开去,冲着交警的手臂就撞了过去……
当范某往前开了四五米时,发现交警被自己的车撞倒了,这才把车停住,这时围观的群众纷纷上前把范某的车围住,并拨打“110”报警。闯了大祸的范某这时还是窝在车里不出来,一直待了十几分钟后才被来支援的其他交警带走。范某事后表示对这一鲁莽行为十分后悔:“我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想着赶快驾车跑掉,现在我知道错了。”
法 院审理后认为,范某使用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范某能够自愿认罪,且有悔罪表现,根据犯罪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可以宣告缓刑,遂依法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范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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