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法院针对在办理调解案件当中一些当事人借调解之机,行缓兵之计的情况,大力在调解案件的当庭给付上做文章,不断加强调解工作力度,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该院调解案件当庭履行率有大副度提高,今年约有三成以上案件当庭履行,个别庭室当庭履行率达到70%以上。
该院梨河法庭今年所办理了88件案件当中,调解结案的有73件,而涉及到履行内容的离婚、婚约、人身伤害赔偿、买卖等类型的调解案件36件中,当庭履行有31件,当庭履行率达到有给付内容的86%,在剩余5件有履行内容但未当庭履行的调解案件当中,有4件当事人均按调解协议如期履行。仅有一件是通过当事人申请执行的程序执行完结。当庭履行率的提高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诉讼资源,免去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真正做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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