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员是化解矛盾,调处纠纷,减少诉讼的重要力量。郑州市中级法院始终重视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在进行定期轮流培训的同时,创新方式,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对“两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近日,郑州中院民一庭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邀请了多名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合议庭法官在开庭过程中,进行了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后调解,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闭庭后,合议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座谈,就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争议焦点的归纳、证据的分析认定、法律关系的分析梳理、诉讼调解的方法和技巧、裁判文书的规范和统一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学习和讨论,合议庭法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向参加旁听的人员详细阐明了作出判决的事实理由与法律依据,并就他们提出的疑问进行了逐一解答。参加旁听和座谈的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对这种新颖的“以案说法”的业务培训与指导方式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这种方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走出了传统业务培训课堂教育的固定模式,生动形象,全面直观,便于对审判业务、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郑州市中级法院主管领导表示,今后将在全市两级法院逐步推行“以案说法”的培训和指导方式,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和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两员”在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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