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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警察骗钱财 索财不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09-08-25 10:34:34


    为什么骗子能屡屡得逞?这跟受害者爱贪小便宜、不通过正当程序办事密切相关。郑州高新区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招摇撞骗案件再次给公众提了个醒。

    2009年4月6日,被告人岳某谎称是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区分局庙李派出所民警,获得席某的信任,后岳某以帮助席某往郑州迁移户口为名,在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骗取席某现金2500元。4月2 6日,被告人岳某用同样手段,以帮助毕某的妹妹往郑州迁移户口为名,在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建设银行门口骗取毕某现金2500元。就这样,岳某通过几句花言巧语和虚构的一些表面现象轻易骗取二被害人人民币5000元。

    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岳某冒充人民警察身份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鉴于被告人岳伟浩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已退缴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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