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某的丈夫王某因车祸意外死亡,肇事方支付的赔偿金让公公婆婆拿走,不愿分给贾某,贾某带着儿子将公婆告上法庭。8月17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此案。
2001年10月份,33岁的王某因交通事故意外死亡,肇事方与王某妻子贾某、父母王老汉和王母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王某妻子、儿子王杰和王某父母共13.5万元,贾某、父母和肇事方在赔偿协议上签了字。这些赔偿款被王某父母领走。王老汉用赔偿款支付了王某生前欠款及其丧葬费共九千元。
为了年幼的儿子,贾某一直没有改嫁。但是自从丈夫死后,婆婆一直对贾某有偏见,她认为是贾某将儿子克死的。那笔赔偿款一直不愿给贾某。2008年7月份,家中房屋需要翻盖,贾某向王某的父母要钱建房。王某父母给了贾某3万元,此后,贾某再向公婆要钱,均遭到拒绝。房子只好停工。贾某和儿子王杰无奈向惠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父母给付剩余的赔偿金,王老汉和王母辩称我已经支付了丧葬费等费用,这是我儿子的卖命钱,我们不会给贾某这个扫把星的。
法院认为,贾某、王杰、王老汉和王母作为王某亲属,对赔偿款在扣除丧葬费和王峰欠款应由各方平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
判决王老汉、王母返还贾某、王某赔偿款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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