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下午,郑州中院审监庭收到了当事人张莉娟代表其自己和陈宏、杨云英、董云霞四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感谢郑州中院审监庭廉洁公正及时高效的审结其四人和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事情的基本情况是这样的,张莉娟、陈宏、杨云英和董云霞四人原是郑州手工业大楼的职工,后单位并入郑州市二轻物资供应公司并被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兼并。后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兼并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兼并协议的内容履行其义务,后又对该四人按自动离职处理。被单位按自动离职处理后,由于下岗在家,家庭负担也比较重,生活一直很困难,四人被逼无奈,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要求其四人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该案经过一、二审判决,由于证据方面的原因,一、二审判决均驳回了该四人的诉讼请求。后本院依法决定对本案进行再审。
由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已停产并准备破产清算,其它职工的问题已经另案解决,该四人为被落下的职工,他们很担心赶不上公司的最后清算,万事皆空。案件进入再审后,该四人迅速与审监庭案件承办人杨彦浩法官联系,希望该案能特事特办,快点审结,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承办人杨彦浩知晓这些情况后,马上阅卷了解案情,联系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向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送达开庭传票。开庭时,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开过庭后,承办人迅速整理案件审理报告,在合议庭合议并向领导汇报案情和该案的特殊情况。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尽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判决得不到实现,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该案没有采取原先本庭处理和该四人同情形同单位的其它职工的案件发回重审的做法,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思想,直接采用再审中的新证据,在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缺席的情况下,依法改判,在程序上节省了当事人的很多时间,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判决下达后,当事人激动万分。四人均表示,虽然以前案件的判决存在一定问题,给他们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忧虑,但他们始终坚信党和政府不会不管他们的。通过再审,再次坚定了他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的信念。在以后的日子里,他们会始终支持并理解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法治社会的早日实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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