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俗话说得好:外贼好捉,家贼难防。保安的职责本是防范自己管理区域免遭盗、抢,但是发生在豫东法苑小区的这件内外勾结、坚守自盗的事情,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被告人朱某是郑东新区豫法东苑小区的保安,2009年6月10日,被告人朱某利用他的保安身份,伙同收废品的杨某到豫法东苑小区仓库内盗窃全新电缆线70米。得手后,二人用三轮车拉着电缆线欲出售,却在途中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511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朱某、杨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本院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高新区法院遂依照《刑法》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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