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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证件成为骗钱道具 玩火自焚被判徒刑活该

  发布时间:2003-11-28 15:33:13


    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放有职务为主任、有警号、有编号、警衔为二级警司的郑州市公安干校警官证、打击车匪路霸乘车免费证;家里放有职务为科长、办公室主任,有警号、有编号、警衔为二级警司的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公安分局警官证 及胸卡;还有两个有编号、职务为主任的郑州市公安干校工作证 及胸卡。日前,这个利用伪造的警察证件来诈骗的犯罪案件在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审结。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春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冒充公安民警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春友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000元。

    现年33岁的被告人张春友系河南省荥阳市高阳镇纸坊村农民 , 几年前,张春友到郑州市打工,清贫的生活同周围五彩缤纷的社会形成的强烈反差使他总感觉到自己囊中羞涩,当他看到人们都比较相信警察时,便起了用伪造的警察证件来达到发财致富的邪念后,开始了行骗生涯。2002年6月,张春友来到郑州市中原区郑上路177号王某的中国移动手机专卖店内,与王某进行闲聊,在闲聊过程中,张春友谎称自己是公安人员,并拿出其伪造的郑州公安干校警官证,王某信以为真。在骗取王某的信任后,自2002年8月起,被告人张春友以借钱办事为由,先后多次骗取王某现金7100余元及诺基亚3330手机一部。2003年1月5日,王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随之,张春友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提取公安干校警官证一个(职务:主任,警衔:二级警司,警号:4104398)、打击车匪路霸乘车免费证一个(编号为4101571);随后,民警又在其租房处黑色密码箱内提取上街区公安分局警官证一个(职务:科长,警衔:二级警司,警号:4104398)、郑州市公安干校工作证两个(职务:主任,编号分别为4101028和4101029)、上街区公安分局胸卡一个(职务:办公室主任,编号为021)、郑州市公安干校胸卡一个(职务:主任,编号:4101019); 简直就是一个警察证件大全。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张春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冒充公安民警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但被告人张春友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故予以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第53条、第61条、第72条、第73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严正判决。

    金钱与现实虽然密不可分,人人都需要,但是有人通过正当途径, 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去获得金钱,有人却图谋不劳而获,发不义之财, 等待后者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张春友作为一名公民,却不珍惜人生的美好时光,以身试法,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最终落得身陷囹圄的可悲下场,实在是令人叹息! 可他以仅凭借几个假警官证,短时期内就骗取他人钱财7100余元及诺基亚3330手机一部,如此容易得逞的骗术,值得一些人士冷静思考一番。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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