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术业有专攻”,小偷也不例外,可有这样一个小偷却专盗卫生间,着实令人侧目。昨日,犯罪嫌疑人白某被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白某今年23岁,来自开封,系无业人员。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10下午18时许,白某到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号信息大厦,趁人不备,将卫生间内的25套冲厕阀门盗走。3月12日下午18时许,白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将该大楼的3个水龙头盗走,之后的3月13日、3月14日,白某又盗走该大楼的2个水龙头、9个冲厕阀门。3月14日下午白某欲继续实施盗窃时被大厦工作人员当场抓获。经估算,被盗物品共价值
4893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白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部分犯罪行为因其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白某表示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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