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登封市法院在该市武僧文武学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入室抢劫案,该校3000余名学生现场参加了旁听,省会多家媒体记者到场采访。据了解,这是登封市法院广泛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并将刑事案件量刑程序引入庭审的一个缩影。
经庭审查明,2004年4月19日晚21时许,家住湖北省、时年19岁的李涛,伙同他人来到登封市大冶镇南街村张某和董某夫妇的租住处,持刀对二人实施威胁,并抢走现金1000余元后潜逃。今年5月,李涛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庭审中,审判长依法引导控辩双方对被告人李涛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等,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辩论,并重点听取了控辩双方对该案被告人李涛的量刑意见,最后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李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结伙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鉴于其系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减轻处罚,故当庭判处被告人李涛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登封法院这次巡回开庭进校园,不仅形象直观地给武校学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也使学生们对法庭审判有了全新的认识,让他们懂得今后应当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侵蚀,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有高尚道德情操、有益于社会的好学生、好公民。同时又教育学生们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小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好好学习,远离犯罪。
此外,登封法院首次运用量刑规范化审理该案,既是落实上级《关于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又是刑事巡回法庭进校园的一大成功举措,亦是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一大成果,可谓一举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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