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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账不给捅一刀 蛮汉赔钱又坐牢

  发布时间:2009-07-27 16:02:09


    一男子为给岳父追要3.7万元欠款,因债主拒绝还钱便拔刀向对方腹部捅了一刀,结果造成被害人重伤,该男子不但讨债无果,反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7月27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因被害人王某欠被告人张澎岳父3.7万元的债务经多次催要后一直没还。2009年4月4日晚23时许,被告人张澎携带一把水果刀骑摩托车窜到十几里外的王家向王某追要3.7万元欠款,结果二人话不投机,竟打斗起来,野蛮的被告人张澎却趁王某不注意,持刀猛刺王某腹部一刀。经鉴定,被害人王某腹部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案发后,被告人张澎主动与被害人王某达成赔偿协议,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各类经济损失6.7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澎无视国家法律,在讨债过程中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被告人张澎在案发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张澎有期徒刑三年。办案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当和他人发生债务纠纷时,应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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