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对方会力劝我们购买他的某种产品,对方还会有很多的说辞:抽奖、宣传、周年庆……而我们本案被告人的说辞更是“技高一筹”——我们是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方税务局或者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国家工作人员。
2007年10月份起,王学良租用郑州市桐柏路某商务楼一间办公室,开办了北京天长文汇文化交流中心(未注册),后让张宝宝管理日常事务。王学良、张宝宝让公司的业务员冒充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给河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等地的公司、企业打电话,骗取公司、企业的信任从而销售非法出版的书籍牟利。截止案发前,骗取各地15家公司、企业的购书款共计4万余元。
2008年6月10日,公安机关抓获王学良、张宝宝,并从其仓库中扣押书籍55种287套,总价值423282元。后经河南省新闻出版局鉴定,被扣押的书籍系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出版物。
中原区检察院就以上事实向中原区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学良、张宝宝犯招摇撞骗罪。
中原区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后,认定了以上事实。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学良、张宝宝组织人员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其行为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与威信,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以《刑法》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王学良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张宝宝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日常生活中,陌生来电并不新鲜,我们不能全部拒绝接听,但是一定要拒绝上当受骗。法官也特地提醒广大市民一定注意分辨,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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