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召开了巡视调研工作预备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到会作重要讲话,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梅岚主持会议。原中院领导班子成员王恒禄、李文卿、张中强、邢森林、王根水、李太顺和参加巡视调研工作的其他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巡视调研工作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巡视调研工作的目的意义、具体任务、工作方法等,对巡视调研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至此郑州中院的巡视调研工作开始正式启动。
根据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巡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措施,加强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中院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调研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制定了2009年巡视调研工作方案,成立了巡视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组成了2个巡视调研组。还制定了《巡视调研工作规程(试行)》,对巡视调研工作进行规范。中院党组决定,2009年对金水区法院、惠济区法院、巩义市法院、新密市法院四个基层法院开展巡视调研,计划两年内对13个基层法院巡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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