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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法院成立调解联动机制

  发布时间:2009-07-16 15:26:50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调解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显著作用,深入贯彻落实“调解年”活动的相关部署,新密法院积极行动,成立了调解联动机制,使调解工作在法院内外有机统一、充分互动。

    一、在法院外部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一是与司法局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联动,在全市17个乡镇(含街道办事处)、331个行政村(含居委会)设立调解联系点,并确定调解联系人;二是制作法官与民调组织联系卡,发放到全市995名人民调解员手中,卡上显示法官的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方便了人民调解员与法官的联系,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认真开展“下访连心”活动和走访企业活动,从全院抽调出41名法官进行划片、包村,深入基层,调查民意,掌握民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走出去的工作方法增强了法官的责任感和司法为民意识,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得以及时有效化解,此举受到了群众欢迎。

    二、在法院内部建立调解联动机制。一是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接待室,由各业务庭确定值班人员在调解接待室等候,随时准备参与调解工作。二是立案庭在接到起诉状,审查案件符合起诉条件和管辖范围后,让原告确认被告住所地及联系方式,征求原告意见,如果其同意调解,将人员及材料送领到调解接待室,工作人员立即通知被告或到其所在地进行调解;如果被告不参与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立案庭登记立案转入诉讼程序,由相关合议庭进行诉中调解。

    诉前调解工作的开展,缓解了审判执行压力,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节约了诉讼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社会效果良好。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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