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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名字也是祸 借出去的钱要不回

  发布时间:2009-07-10 15:20:51


    今年50岁的张梅有两个名字,另一个名字是张雪梅。谁知就是因为这两个名字。她借给王彦14000元钱却怎么也要不回来了。7月9日,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正式审理此案。

    张梅跟王彦是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的,两人聊得很投机,慢慢的就成了朋友。后来王彦做生意急需用钱,分别于2006年12月26日、12月31日和2007年元月15日共借了张梅共14000元现金。这三次借款都有借条,借条上明确规定了还款的期限,并且有王彦的签名。到了还款的时间,不见王彦来还钱,张梅于是打电话提醒王彦。王彦拒不还钱。后来张梅到王彦的家中要钱,王彦说不欠她钱,他欠得是张雪梅的钱,欠条上写的也是张雪梅。这事让张梅很是郁闷。原来张梅大名叫张雪梅,但是户口本上写的是张梅,大家有叫她张梅的,也有叫张雪梅的。两个名字都代表她本人,钱就是要不回来。张梅无奈之下,将王彦告到法院。

    法院认为,张梅的身份问题,根据其提供的居住社区证明,及周围邻居及所在单位的证言,张梅又叫张雪梅的事实无异议。王彦向张梅借钱,有三张借条为证。王彦应当偿还张梅的14000元现金及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王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张梅借款14000元并支付利息800元。(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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