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李女士最近很郁闷,自己在某银行的储蓄帐户存折和卡都好端端地锁在抽屉里,可是账户里的钱却莫名其妙被人取走了19000元。在向该家银行要求赔偿无果后,李女士一纸诉状将该银行的开户支行和取款的分理处一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7月7日上午,郑州市金水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摄像头被捂 不知何人取款
“我的卡被人伪造了”
李女士称,2005年8月6日,她在本案第一被告即开户银行处办理了一张银联借记卡和存折,平时就放在家里很少使用,和本人的其他证件等一起锁在小抽屉里。2008年12月1日上午,因有客户汇款,李女士用电话查询卡上余额,发现卡里的钱不但没有多,反而还少了19000元整。慌了神的李女士急忙电话告知银行进行挂失,紧接着赶到开户银行去查询情况。查询的结果显示,2008年11月30日下午5点多,有人在该银行中牟县支行某分理处的自动取款机上分10次取走了19000元人民币。
李女士的卡和存折以及身份证都一直老老实实地在小抽屉里待着,“一定是有人伪造了我的卡!”李女士的第一反应就是报警。随后李女士和公安机关一起去本案的第二被告处即中牟县该银行支行某分理处调取当时的取款录像,录像显示的结果令李女士颇为惊讶。原来,取款人在取款的时候,是用手捂住取款机的摄像头后采取的钱。公安机关由于无法看到取款人的具体情况,至今无法解决此事。李女士时候多次找到两家被告,协商如何处理这一事件,但始终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银行否认存款被人盗取
“是你自己密码泄露了”
昨日上午,李女士与两家被告的有关负责人及其代理人坐进了法庭。李女士认为,银行在安全管理措施上存在严重纰漏,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赔偿被盗存款19000元人民币及相关损失500元。
在听取了李女士的起诉后,两家被告作出了答辩。被列为第一被告的开户银行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是否是李女士委托亲友取的钱,也无法认定是否是有人用伪造的卡取的钱。对于李女士职责银行的取款机有技术漏洞,被列为第二被告的分理处信誓旦旦地保证:“我们的取款机都是由银联统一定制的,技术和安全是有保障的,不然我们也不敢摆在大街上。”银行还认为,李女士承认曾经把密码告诉过其丈夫,极有可能是泄露了其密码导致卡上的钱被人用原密码取走。因此银行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上没有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我自己带着半岁大的孩子,卡和存折都锁在抽屉里,怎么可能会下午6点多大老远跑到中牟去取款?”对于银行的辩解,李女士一脸委屈,“取款机的摄像头我们一般人根本就找不到,那肯定是熟悉犯罪的窃贼干的。”
庭审最后,李女士表示不同意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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