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全市法院系统案件评查问责工作推进会在郑州中院召开。中牟法院在会上作了“关于案件评查问责制度运行情况和取得成效”的典型发言,得到了与会两级法院的高度评价。
该院的案件质量评查主要采取日常抽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向全院通报一次。一方面加大日常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值周院领导和审监庭每月对审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另一方面对涉及媒体曝光、领导交办、二审改判等8类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案件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评,与部门经费、评先等挂钩。对于评查出的一般性差错,由绩效考评部门依照相关差错责任制度进行追究,予以考评通报。对于可能构成违法审判的,由违法审判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报审委会研究确认。被确认为违法审判的案件,移交该院纪检监察部门依照《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规定》对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情节较轻的,责令写出检查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给予警告直至开除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截至目前,已有一起案件经评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该院违审委已报审委会正在进行违法审判认定。若确认违法审判成立,将进入问责程序,追究承办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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