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高二学生张聪(化名)第三次将父亲告上了法庭,要求增加抚养费。面对这起积怨已久,发生在家人之间的家庭纠纷,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从情处着眼,以劝导调解为主,并牺牲周末两天休息时间,通过反复多次的调解,最终使矛盾尖锐的双方握手言和,解决了当事人的后顾之忧,维护了家庭和谐。对此,当事人对民一庭的法官的工作充满了感激之情。
2006年6月,张聪父母张某和吴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张聪由母亲吴某抚养,生父张某每月给付张聪抚养费200元。
此后三年内,张聪两次起诉父亲张某,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均未能化解双方矛盾,只能先后依法予以判决。2009年3月10日,张聪第三次将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生父张某增加抚养费。承办本案的民一庭法官赵建国在审理中,发现张聪与父亲有着极深的对立情绪。由于父子二人长期缺乏感情交流,互不往来,形同陌路人。特别是前两次起诉经法院判决后,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张聪每年的抚养费只能通过法院一次次的强制执行。张某与吴某更是水火难容,庭审中,双方多次发生言语冲突,张某甚至拒绝与孩子母亲进行任何协商。同时在庭审中 法官发现,张某与吴某的经济条件均不错,造成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双方长期以来缺乏沟通,心中隔阂积压所致。
找准了结症所在,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一判了知,而是本着“调解为先”的司法原则,主动为双方作一次深度调解,彻底化解双方矛盾。考虑到张聪系在校生、吴某平时忙于工作,只有周末才有时间,为使双方当事人能有一个面对面沟通交流的机会,及时化解他们之间积存在心中的尖冰,承办法官决定放弃双休日休息时间召集对双方做进一步的调解工作。
6月27日(周六),承办法官赵建国将吴某请到法院,从有利于张聪成长的角度出发,一次又一次耐心细致地同吴某交流谈心:“离婚解除了你与张聪父亲的婚姻关系,却割除不了张聪与父亲的骨肉亲情”、“离婚对家庭已是不幸,而如果把这场大人的战争扩大至无辜的张聪身上的话,那就会给他一生留下深深的伤痕”……法官一句句温馨的劝解深深地打动了吴某的心灵。通过整整一上午的做工作,吴某逐步接受了法官的观点,表示愿意回家后做张聪的思想工作。
做通了张聪母亲的工作,第二天,民一庭刘保安庭长与赵法官再次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法院做调解工作。“张聪已经读高二了,正值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成绩优秀的他不但需要物质保障,更需要父母亲情的关爱……”法官把突破口放在了情与法的结合上,并突出情的因素,细心引导,融化父子之间冰封的亲情。
承办法官良苦用心,终于使双方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张聪的父母表示今后将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让张聪放下一切包袱迎接来年的高考;张聪对父亲的态度也有所转变。经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张某每月给付原告张聪生活费400元,教育医疗费承担一半。
为了方便当事人,使他们当天能拿到调解书。赵法官当即联系办公室打字员小王。刚休完产假的小王知道后,二话不说抱着吃奶的孩子从家中赶到法院,将调解书及时打印完毕,使当事人能当天签收了调解书,本案顺利调解结案。
在本案的审理、调解过程中,法官们精湛的专业素质、敬业的工作精神、真诚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当事双方。作为机关公务员的张某感慨的说:“一定要将法官们的这种工作态度融入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吴某激动的说:“感谢法院,感谢赵法官,今后一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不再麻烦法院了!”
本案的审结,不仅圆满解决了原被告之间的矛盾和纠纷,更践行了“司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许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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