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见高速路收费站生意红火,便产生了与收费站抢财源的邪念,于是,他带领部分村民用铲车将高速路护栏和行道树毁坏,并开出一条便道,非法收取逃费车辆的通行费。6月15日,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武系郑州市沟赵乡堂李村人,因看到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财源不断上升,遂对高速公路经过其村的路段产生了挣钱的想法,于是,在他人怂恿下,为了能借助高速路捞些钱,2008年11月19日凌晨,被告人李武等人带领部分村民动用铲车,将高速路南董立交桥东头北侧的高速路护栏,高速路行道树等设施破坏,并产出一条土路。随后,被告人李武以每辆车700元的价格,非法收取逃费大货车的通行费,致使西南绕城高速公路上数辆货车成功逃费,造成绕城高速公路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武伙同他人以谋利为目的,采取毁坏高速公路设施,引导过往车辆逃避规费的方法,破坏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正常经营,造成高速公路受到经济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故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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