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制作裁判文书8130份,无一处修改,“校对章”在该院寿终正寝裁判文书是法院对外的“窗口”,是法院的“脸面”,也是当事人评价法院审判质量的依据。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擦亮“窗口”,守护“脸面”,对法院做出的裁判文书实行规范化管理、多层次审查、全方位监督,使“校对章”在该院彻底消除。今年以来,该院制作裁判文书8130份,无一处修改,使裁判文书成为代表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和司法权威的载体。
规范化管理。中原区法院是全国基层法院最早实行先例判决的法院。实行“先例判决”制度后,对裁判文书的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为了与“先例判决”制度挂钩,该院出台了《中原区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统一、规范了裁判文书格式。规范包括:统一裁判文书中法院名称、文书名称、案号与正文的字体字号;规定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方法;规定标点符号与计量单位的用法;规定印刷装订标准,纸张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裁判文书的行间距、页边距、字间距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院章与“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的加盖位置等,确保裁判文书统一规范。
多层次审查。规范化的管理使裁判文书达到了统一格式、美观大方的预期目的,但裁判文书中出现错别字、加盖“校对章”这一顽症并没有得到根治。为了彻底铲除这一恶习,该院做出禁止在裁判文书上进行修改和加盖“校对章”的硬性规定。同时借鉴商业产品的质量认证体系,在《二00三年度责任目标实施细则》中,出台了裁判文书的立体式审查体系,将指标量化,科学考评,奖惩结合,以监督机制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和责任心。首先由承办案件的法官根据案件事实与法律拟写裁判文书;在此基础上常任审判长对裁判文书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审核、签发后打印,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由专业咨询小组、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对打印好的裁判文书校对后送院办公室,院办公室设专人对裁判文书进行审查后盖章。审查内容包括裁判文书是否符合《制作规范》,有无错别字、多字、漏字、漏句等,语句是否符合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等。如发现错误不予盖章,同时登记出错情况,按照《责任目标实施细则》制定的处罚措施,对业务庭予以扣分,所扣分数加到办公室,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全方位监督。裁判文书发出后,当事人发现错误的,或者审监庭评查案件时发现裁判文书出错的,按照《责任目标实施细则》对办公室加倍扣分,所扣分数加到审监庭。审判委员会抽查卷宗时,把裁判文书质量作为评选一、二、三类卷的重要参考。如发现裁判文书仍有错误的,按办公室被扣分数加倍处罚审监庭,该卷宗也将被评为第二、三类卷,并按照《责任目标实施细则》对案件承办人予以处罚。
中原区法院还每年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装订成册,在法院内部局域网上公开展示,指导法官学习,优秀法律文书起草者将被通报表扬并奖励,大大激发了干警的争先创优意识,使裁判文书的质量得到明显提高。今年初,河南法院网开通后,首批上网发布的15个优秀裁判文书,全是该院制作,充分显示了该院的司法水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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