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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筹备抢劫未果 分文未得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09-06-02 09:46:41


    为了赚取生活费用,仨青年农民选择了铤而走险。但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次有预谋但没有收获的“抢劫行动”,居然换来了沉重的代价。5月31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峰、王飞和王涛因同犯抢劫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李峰、王飞和王涛均系登封市石道乡农民。早在2005年,李峰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刑满释放后,李峰并没有反思己过,而是与王飞和王涛结成朋友,整日东游西荡玩乐。由于缺少必要的生活费用,三人经过精心预谋和踩点,决定联手抢劫钱财。2007年11月的一天夜晚,他们携带砍刀来到一家粮油门市,以卖粮食为由,上前敲门企图骗取被害人开门后实施抢劫。但因被害人据不开门,导致其行动搁浅,所以只好悻悻离去。一年后,王飞因难以承受心理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峰、王飞和王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实施抢劫犯罪,准备犯罪工具,到达作案地点后,实施了敲门行为,虽然被害人不开门,而未着手实施抢劫行为,但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又因3人系预备犯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被告人李峰原因犯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又重新犯罪,虽不构成累犯,但应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飞犯罪后自动投案,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所起作用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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