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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刘英:怀揣深情为群众办案

  发布时间:2009-05-26 17:25:01



工作中的白刘英


白刘英在为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

    个人档案:白刘英,女,生于1959年8月,现任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她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曾荣获郑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多次被授予“办案能手”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2008年10月,在第三期河南省政法领导干部培训班上,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法官白刘英的事迹打动了与会人员。

    常言说,大德无碑,大象无形,以人为本天地宽。作为一名在一线民事审判岗位工作了27个春秋的普通法官,办案4000余件的白刘英深深体会到:法律的力量在于公正,法官的权威也在于公正。但是,法律不是冷冰冰的,它是有温度的。法官要怀揣着一份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办案,用善良之心向群众传递法律的温暖。

    白刘英说:“办案过程中,法官一定要充分理解群众激动的情绪,寻找法理和情理的最佳结合点,既要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能解开他们的‘心结’。”

                                                学中干,干中学

    白刘英是10年动乱时期的高中毕业生,1982年被选调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工作。当时,因为能调到法院工作甭提她心里多高兴了。可是,让她怎么也想不到,刚工作第一天接触的第一个当事人就给她了当头一“棒”。

    当事人是郑州市金水区岗杜村一位70多岁的老大爷。他一推开办公室的门,便朝白刘英吼道:“我家孩子打架,闹着要离婚,他们不管我们,你们管不管?”她见老大爷火气很大,便连忙搬来一把椅子,并给他端来一杯开水,心平气和地说:“大爷,您别急,坐下来慢慢说。”

    原来,老人是因为家务事和儿子、儿媳产生了矛盾,儿子和儿媳与老人闹情绪,要与他分家另过,老人一怒之下要告儿子和儿媳不孝。

    当时白刘英在经济庭,因为是刚上班,不知道老人的要求能不能符合立案条件,便急忙找来其他法官帮忙。虽然这件事经过其他法官劝导,得到了圆满处理,但白刘英清楚地认识到:干工作仅凭一腔热情远远不够,必须有强硬的理论和实践功底,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从那以后,白刘英就开始寻求先进工作模式,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努力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以提高,尽快成为一名合格法官。

                                          “圆桌式”审判帮大忙

    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白刘英着眼于从当事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出发,积极推行“圆桌式”审判,让当事人坐在一起,缓和敌对、仇视心态,增强彼此间的沟通与了解,然后因势利导地开展调解工作。

    她曾办过这样一个案件。

    原告于某年近90高龄,膝下无子,养女、女婿用她的旧房换得新房后,又试图把她从新房中赶出去,于某愤愤不平,以养女不履行赡养义务为由到有关部门告状。为妥善处理这起案件,白刘英曾7次进社区分别做养女、女婿和外甥的工作;4次组织调解,特意邀请了居民委员会、妇联工作人员和街坊邻居等到场,共同做养女一家的思想工作。调解中,白刘英从乌鸦反哺、羊羔跪乳讲到人性人情、道德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被感动了。于某的赡养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着力调解促案结

    在审判实践中,白刘英总是在分清是非、析法明理的基础上,注意认真分析、比较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形成过程中的功过是非,然后,引导当事人进行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难处,使双方增加理解、宽容,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

    这种通过调解尤其庭外调解的方式,不仅使得双方当事人能够重归于好,而且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2008年1月,白刘英在审理一起诉讼标的仅为800元的欠款纠纷案件时,此案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但由于下雨的原因,被告没有到庭。当时,白刘英并没有因被告缺席而一判了之,而是与原告一起去了被告人家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地做双方的工作。经过调解,被告当即付清了原告的欠款。原告和被告对此案的处理满意,其中一名当事人还握着白刘英的手说:“谢谢你,这道理经你一说,我啥都明白了,你真是位值得信赖的好法官!”

                                                 找准焦点办案件

    劳动争议、医疗事故等民事案件一般矛盾冲突激烈,案件起诉到法院之前,当事人之间已经长时间处于“较劲”状态。关于这类案件,白刘英有着自己的一套方法。

    办理此类案件时,白刘英在仔细研读卷宗、熟知相关证据材料、明确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后,认真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针对争执焦点向当事人细致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必要时利用已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她还特别重视和委托代理人的沟通和交流,教育引导当事人以客观冷静的态度对待对方,不打“气官司”。

    “有一个刘某诉某省级医院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侵权案件给我的印象非常深。”白刘英若有所思地说。

    刘某的丈夫是郑州某学校的一个门卫。有一天,刘某看到门前树下长出许多蘑菇,就随手采了些回家。当天中午,刘某全家食用了这些蘑菇后,下午她的两个孩子及父亲就感觉不适,遂到附近医院就诊,后因情况紧急,被转入省级医院抢救,而此时,刘某的丈夫也有了不适反应。后经抢救,原告的两个孩子及父亲脱离了危险,而刘某的丈夫则不治身亡。

    刘某认为,孩子及父亲发病早且体弱,丈夫发病晚且体健,并只食用了菜汤,因此认定丈夫死亡是被告医院救治不力造成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刘某将医院诉至法庭,要求其赔偿。

    经相关部门鉴定,医院的抢救方法确有不足,但不是造成刘某丈夫死亡的直接原因。按照常规处理办法:鉴定结果一出来,法院就可以划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然后进行调解或判决。可面对鉴定结果,刘某既不认可,又因为经济困难而不申请重新鉴定。于是,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当时,白刘英就想,刘某不申请重新鉴定,又不同意调解,且提不出鉴定在程序或实体上存在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判决。这时,她收到从豫西农村一小学校寄给她的一封信。白刘英打开一看,原来是刘某在老家的小儿子写的。信里没有华丽的语言,只有发自肺腑的心声。

    “孩子说,‘阿姨,我已经没有了爸爸,请您想尽一切办法救救我的妈妈’……‘一切办法’四个字在我脑子里反复出现,我仿佛看到了孩子那双期盼的眼睛。”讲到这儿,白刘英的眼睛有点湿润了。她说,作为一名法官,我可以依据鉴定结果依法作出判决,但作为一名母亲,想象着孩子期盼的眼神,我又不能简单的一判了事,因为即使我的判决很公正,也无法使原告一家服判,刘某的言行直接影响的将是她两个未成年的孩子。

    看完信,想到不谙世事的孩子的将来,白刘英急忙放下正在起草的判决书,做起了调解工作。通过两次与刘某沟通,白刘英发现刘某不但心地善良而且也较明事理,只是认为医院明着欺负农村人。在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白刘英决定通过研究医学专著、咨询医学专家来弄清楚和刘某丈夫死亡有关的原因。随后,白刘英通过刘某的代理律师告诉刘某鉴定结果基本是公正的。

    一个月后,当白刘英再次见到前来参加调解的刘某时,刘某不但身体迅速消瘦,而且精神萎靡不振。她一见到白刘英还没有说话就哭了起来。面对此情此景,白刘英从心里同情这位女子。被告医院的代理人看到刘某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也改变了自己的看法。最终,经当庭调解,刘某放弃了要医院支付其巨额赔偿金的请求,被告医院也在其责任范围内给刘某支付了最高金额的赔偿。

    白刘英说:“虽然这起事件耽误了很多时间,甚至是判决一个案件的3-4倍,但我觉得很值!”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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