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小就犯罪,真是太可惜了”当百余名中学生看到坐在被告席上与他们年龄相当的常某时,都很惊讶。5月26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将法庭“搬”到郑州市39中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并当庭以抢劫罪判决常某有期徒刑3年,处罚金3000元,同时为中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知识课。在现场旁听的常某父母,面前受审的的儿子不时留下悔恨的泪水。
05年6月15日,刚过十八岁的常某同伙他人来到十八里河镇一个家饭店,顺着下水管道爬上二楼,卸下该饭店的铝合金窗并企图盗走,这时遇到了一名饭店员工王某并制止其行为,在此情境下,常某的同伙便开始要挟王某,同时,趁王某不备将其控制并反锁在一室内。而后常某等人将铝合金窗户卖废品共得赃款480元,常某分得100元。
39中的同学们在旁听庭审过程后,对常某的行为纷纷表示可惜,认为“他太傻了”,“多了解些法律就不会这样了”,有的同学觉得,法庭到学校来开庭,这样的普法形式“挺好的”,使她们更直观的感受法律的严明与守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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