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中院立案一庭以方便群众立案为宗旨,探索设立快速立案通道。针对群众提交的立案材料,分为三类分别处理:对法律关系清楚、立案材料齐备的案件于一个工作日内立案;对法律关系复杂、需经研究的案件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法律关系特别复杂或有其他疑难问题,需请示研究的特殊案件,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对于知识产权类、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及不当天立案可能引发法律后果的案件,能立案的当天立案。对于当事人为外地人的案件,尽量做到当天立案,以减轻当事人诉累。
此外,为便利当事人诉讼,我庭制作了立案便民手册及展板,置于立案大厅内。对民事、行政、执行立案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诉讼费用计算方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的规定等立案阶段常用的法律法规作出详细列举,对非法律职业的群众起到引导作用,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反响良好。
二.针对目前涉诉信访案件不断增多,法院信访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我庭探索设立信访预警机制,将有信访隐患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就重点监控、特殊处理,力争对有不稳定苗头的案件早发现、早化解、早预防,以保障大局的稳定。
针对可能引发信访的案件,在慎重研究应否立案的基础上,将案件分类处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告知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并制作信访预警情况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将材料及情况表转交相关信访部门或当事人当地法院及党委。信访预警情况表的内容包括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不予立案理由、处理建议。此外还要做好对当事人的解释、疏导工作,避免因不予立案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对立。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要提高警惕,重点关注,在立案手续上尽可能快速,能立案的当天立案。同时,将此类案件情况及时告知相关业务庭,将当事人情况及态度,主要诉讼请求及法律外请求等制作成表格,随案卷移交业务庭,供承办法官注意及参考。在分配此类案件时,要主动与业务庭沟通,将案件分配给业务能力强、处理信访案件有经验的法官。这样,能将立案阶段掌握的信息与相关业务庭共享,尽早发现信访苗头并及时处理,尽可能避免涉诉信访案件在立案阶段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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