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省高级法院2009年在全省法院开展的“调解年”活动,推进全市“调解年”活动的顺利开展,中院“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于2009年5月11日召开“调解年”活动专项工作推进会,中院调解办副主任、民二庭副庭长赵玉章主持会议,中院调解办主任、民二庭庭长宋丁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中院“调解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民一庭庭长彭连城通报前一阶段调解工作,中院“调解年”活动领导副主任、副院长王志民发表了重要讲话,全市各基层法院调解办主任及主管副院长参加了会议。王志民副院长对全市法院法院前一阶段的调解工作进行一下简要回顾并对下一步工作讲几点意见。
王志民副院长要求:1、要进一步提高对“调解年”活动重大意义的理解和认识。 2、强化领导,“调解年”活动的工作机构要为审判一线排忧解难。3、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进度。4、严格适用有关法律,防止出现走极端现象。5、要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6、要注重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和长效调解机制。7、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工作。8、要切实抓好对调解年活动的考核工作。
为了配合省法院“调解年”活动办公室的巡视督察工作,2009年5月11日,郑州中院召开了“调解年”活动专项工作汇报会。中院“调解年”活动办公室进行了调解工作汇报,郑州辖区有关基层法院也对“调解年”活动中采取的有益做法和取得经验,以及遇到的难题向省法院调解办进行了汇报。省法院调解办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袁荷刚一行听取汇报,并对下一阶段的调解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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