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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闹离婚 热心法官促和谐

  发布时间:2009-05-22 09:25:48


    荥阳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和谐诉讼模式’审理民事案件。5月21日,该院汜水法庭运用‘和谐诉讼模式’成功审结一起七旬老人离婚案件,在依法判决不准离婚的基础上通过对两位老人及子女做工作,使一对古稀老人重新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前不久,家住汜水镇72岁的魏某向荥阳市法院汜水法庭起诉要求同75岁的丈夫禹某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探索运用‘和谐诉讼模式’审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比较大,合议庭人员前往两位老人住处进行开庭审理,为教育老人的子女,合议庭允许两位老人的四个子女旁听庭审过程。

    魏某与禹某于1957年 3月 11日 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可,且生育三男一女四个孩子,都已成家另居生活。夫妻在共同生活中因双方脾气性格差异,时常为家务琐事争吵打架,但夫妻感情并未破裂,合议庭人员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做出判决后,合议庭人员在认真分析魏某嫌丈夫在家管子女上总爱和稀泥的主要原因后,合议庭人员及时通知两位老人的四个子女到老人住处当众宣读判决书,并耐心给两位老人做思想工作,并对未照顾老人的其他三个子女进行训诫,使他(她)们当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照顾两位老人,分担部分扶养费用,两位老人也当场表示不再上诉,愿携手共渡幸福晚年。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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