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了开展好“走访企业”活动的通知,为切实落实好该通知,践行“司法为民、一心为民”宗旨,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和存在的实际困难,用和谐司法理念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大局,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迅速召开了院党组会议,对活动开展进行了研究部署,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走访受金融危机影响严重的企业,了解不同形式的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走访企业”活动,将“司法为民”宗旨与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服务。
二是走访濒临破产的企业,提供整顿或破产的司法建议。濒临破产企业一般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了解企业负债情况和实际困难后,提出司法建议,解决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困境。
三是走访涉农企业,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涉农企业大多为农民自主开办的涉及农业经营的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充分听取农民的经营体会和市场行情,提出涉农诉讼案件特点,帮助涉农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走访涉诉企业,宣传调解政策,促使及时结案。了解涉诉企业在诉讼中的进度,宣传法律诉讼程序和实体法律知识,耐心听取意见,用调解司法理念指导及时结案。
五是多种走访形式,力促取得时效。采取以主管院长带头走访,召开座谈会,访问职工等相结合的走访形式。邀请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座谈会,详细了解企业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职工生活中的困难。
六是收集问题解决问题,完成工作目标。针对收集的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重点解决涉诉及上访问题、企业发展问题及其他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协助企业制定解决方案,达到“走访企业”活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