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中院法官对我们村的关心,感谢中院驻村工作队的厚爱”。 5月15日上午,中牟县罗宋村支部书记宋留志对我院法官,郑州市“2008年十大政法干警”张鹏同志前来捐赠5000元体育器材,表示衷心感谢。
张鹏同志是我院民四庭的一名优秀法官,参加工作15年以来,以扎实的理论素养,敬业的工作态度,灵活的工作方法,共计审结案件130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连年被省政法委、省高院评为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今年2月被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评为2008年十佳政法干警,并奖励现金5000元,而当他听说我院新农村建设驻村工作队的帮扶对象,中牟县罗宋村缺乏体育器材时,决定用这笔奖金给该村购置两台乒乓球案子及篮球等体育用品。
张鹏的捐赠得到了中院领导的重视,政治部副主任武自献、民四庭庭长王季也一起到罗宋村参加捐赠。对此,罗宋村支部书记宋留志表示,将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集中精力带领全村人民致富奔小康,把罗宋村建成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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