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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法院建立不良债权清收工作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09-05-14 16:14:56


    为使不良债权清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适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有关领导,巩义法院建立不良债权清收工作通报制度。

    该制度包括信息汇报制度和会议通报制度。信息汇报制度规定制作不良债权清收工作动态,据情适时增加期数,将前段工作开展情况、下步工作打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书面通报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司法局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会议通报制度包括:清收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巡回法庭、司法局、资管办有关工作人员每周通报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抓好落实。清收工作协调会制度,规定资管办领导、巡回法庭、司法局工作人员,视情报请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市司法局领导参加,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内容为汇报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对下阶段工作开展作出安排,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尽快落实,并请参会领导对 清收工作作出指示。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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