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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法院召开深入学习科学实践科学发展观转段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09-05-14 16:12:58


    5月13日下午,中牟县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二阶段动员大会,县委指导检查组组长、县政法委副书记梁伟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有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熙耕宣读了该院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方案,本次学习实践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学习调研阶段、分析检查阶段、整改落实阶段,努力做到统筹兼顾,做到既要搞好学习实践活动,又要搞好审判工作的双赢。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刘宏建在大会上强调,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领导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围绕全面建设文明富庶新中牟,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服务科学发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刘宏建院长指出,通过前段时间的学习,全院干警在思想认识上有了新突破,精神面貌上有了新发展,廉洁意识上有了新加强,各项工作效果明显。要求全体干警在分析检查阶段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边学边改、学改结合、以学促改。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加强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要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上有新发展。通过开展学习活动,下步更加自觉地运用科学发展观来审视、谋划和推动工作,要在全市法院的大格局中找准自己的位置,确立赶超的目标;要努力保持昂扬向上的斗志、拼搏进取的锐气,学会运用发展的方法解决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司法工作机制、体制的改革创新。

      --要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要把积极研究处理危机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要把对群众的深厚感情融合在立案、审判、执行的每一个环节,把抽象的法律概念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具体行动,努力在关注保障民生上有新作为。

      --要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上有新突破。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公正高效司法的实际行动。各业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按照办“和谐案、精品案、铁案”的要求,着力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在确保办案质量、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要充分考虑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和转型期矛盾的复杂性,坚持统筹安排,全面均衡,促使案件的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能够获得社会大众的普遍认同和广泛好评。

      --要在法院自身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效。要努力把握审判工作规律,创新完善法院审判管理的各项机制。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建立完善人才选拔、培养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法官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为主线,完善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清理不合格人员,纯洁我们的队伍。要以办公应用为基础,以办案应用为重点,以综合事务管理为保障,逐步建立集案件质量评估、绩效考核、业绩档案等为一体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切实提升法院自身科学管理的能力水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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