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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调细调解民忧

——新郑市法院梨河法庭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09-05-13 14:45:11


    化干戈为玉帛,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让每一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能以最小的成本实现双赢,案结事了,取得最好的社会效果,这是民事审判工作的最高追求,也是民事法官办案的最高境界。

    在新郑市法院梨河法庭,法官们创造出了多种调解方法和技巧,民事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他们就会去全力调解。

    “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和各类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对法庭工作,我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确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花,政策向基层倾斜’的法庭工作思路,几年的努力,使我市6个基层法庭的面貌大为改观,梨河法庭就是他们中的典型代表。”新郑市法院院长靳四梅这样评价她的梨河法庭。

    近几年,仅有6名法官的梨河法庭的案件调撤率连年保持在70%以上,去年达到了82%,女法官赵俊霞的案件调撤率创了该院的纪录——91%。更可贵的是,这个法庭连续5年保持了上诉案件改判、发还重审数为零、涉诉信访数为零的纪录。

    梨河法庭位于新郑市梨河镇,辖梨河、观音寺两个乡镇,近8万名居民,均以农业为主,几乎没有什么工业,因此,所审理案件绝大部分是民事案件。2000年10月,该院14个法庭整合成6个中心法庭,史晗阳被任命为梨河法庭庭长。这个法庭由3男3女6名干警组成,办公楼是由车库改建而成,工作条件相当艰苦。

在这样的情况下,史晗阳和他的团队决定把多做调解工作、做好调解工作作为法庭审判工作的重点。“民事案件只要有1%的调解希望,我们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他对来访的记者说。

    在诉讼过程中,他们坚持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和判前调解三结合,不断加强调解工作,严格做到说理与讲法相结合,当庭调解与庭外调解相结合,依法维护与合理让步相结合,总结创造了诸如“亲情感化调解法”、“案例提示调解法”、“冷却择机调解法”、“求同存异调解法”、“道德引导调解法”等切实有效的民事调解办法,大大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成功率。

调解工作三分靠责任心,七分靠技巧,高超的调解技巧在调解工作中不仅是必须的,有时甚至是决定调解成功与否的关键。

    学会倾听是第一重要的必备素质,一定要耐心地听当事人把话说完,当事人往往会话完气消

    学会倾听听起来很容易,其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因为基层法庭接触的案件大都是一些婚姻、赡养、侵权、邻里之间的纠纷,多是老百姓家长里短的事情,在很多情况下,案件本身只是一个导火索,在起诉之前,当事人之间就已经积怨很深了。因此,他们一到法庭,就会把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说出来。这时候,法官就要耐心倾听,等他们说完了,往往气也就消了,调解的最佳时机也就到了。

    史晗阳也说,他初到法庭时,每当当事人说到一些与案件关系不大甚至根本无关的事情时,他都会当场打断他们的叙述,结果搞得当事人抵触情绪很大。后来,他才慢慢发现,在基层法庭做法官,面对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老百姓,第一必备素质就是要学会倾听,一定要耐心地听当事人把话说完。这样,即显得对当事人很尊重,也可以在倾听的同时,观察当事人的脾气、个性、综合素质等。而这些东西是通过诉状、答辩状看不出来的,但就是这些东西,往往能够在调解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2006年5月23日,82岁的辖区居民董老汉来到法庭,要状告他63岁的儿子董民(化名),原因是他看到某电视台推介一种保健品可以延年益寿,就要儿子给他购买,儿子却拒绝了。2006年5月26日,这个案件在法庭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董老汉从他结婚说起,一直说到他抱上曾孙子,都是一些与案件本身八杆子打不着的事情,絮絮叨叨一直诉说了近2个小时才停止。他儿子都早已不耐烦了,多次试图打算打断老父亲的讲话,我都及时地制止了。”史晗阳告诉记者。通过老汉的叙述,他了解到,董老汉是那种特别固执的老头。他的儿子是个村干部,威信比较高,并且也已当爷爷了,平时对原告一直比较孝顺,他之所以不愿意给老父亲买那个保健品,是认为那东西既贵又不一定有效果。了解事情的原委后,史晗阳及时地和被告进行了沟通,告诉他孝敬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一名村干部,更应该为其他村民和自己的儿子、孙子做榜样。被告经过劝说,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和父亲说起了暖心话,并当即表示要带父亲去隔壁卫生院检查身体。史晗阳抓住时机,及时对董老汉进行了劝解。情绪渐渐平静下来的董老汉告诉法官,其实他在说话时间心里的怨气已经下得差不多了,儿子这么一说,气早就完全消了,他当庭就要求撤诉。儿子也十分高兴,当即领着父亲去医院检查身体了。

    要学好、用好调解语言,必须把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话、土话,使老百姓们容易听懂。

    “法庭调解在本质上是一门语言艺术,能不能在恰当的场合、恰当的时机说出恰如其分的话,我认为是衡量调解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准。”史晗阳告诉记者。

    基层法庭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绝大多数是庄稼人,他们往往听不懂正儿八经的法律语言,主审法官如果操着文绉绉的法律语言进行审理,往往会使这些老百姓对法院产生疏远感,进而产生反感,增加他们跟法庭的对立情绪。因此,必须把法律术语转化为家常话、土话,使他们容易听懂。而且,在审理抚养、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时,几句家常话,也许就能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感到异常亲切,有时甚至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2006年6月13日,48岁的梨河镇梅庄村农民高辉(化名),将67岁的高力(化名)夫妇告到法院。原、被告为前后院邻居,原因是被告夫妇多次阻挠他建房——每当原告准备建房时,被告就召集一大帮亲戚堵在原告家门前,阻挠原告施工。原告为此四处上访十一年,最终也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经过调查,承办法官赵俊霞得知,二名被告平时比较迷信,之所以阻挠原告建房,是认为破了他们家的风水。赵俊霞还同时得知,原告属于那种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与被告属于同族,在辈分上应该叫被告爷爷、奶奶。原告富起来后,对被告多有不敬,让被告很是不满。案件在第一次调解过程中,被告虽然承认他们的做法违法,但坚持认为原告建房破坏了他们家的风水,寸步不让。

    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2007年6月26日,主审法官赵俊霞对这起案子再次调解,此时她心里已有了数。她左一声大娘,右一声大爷的叫被告,然后与他们拉家常、摆道理,说:“您是长辈,他是晚辈,还都是一大家子的,何必跟晚辈这么较真,让旁人看笑话呢?”这下大娘说心里话了,他跟赵俊霞说:“闺女,不是我们非要跟他较真,是他作为一个晚辈,从来没有正眼瞧过我们老两口,让我们寒心啊。”这下原告才终于明白过来,原来破了自家风水只是借口,老人认为得不到尊重才是真啊!于是,他也马上左一声奶奶,右一声爷爷地叫个不停,最后双方终于和解,被告还拍着原告的肩膀说:“你要是早叫我一声奶奶,房子不就早盖起了?”

    现在,原告的房子已经盖好,两家关系很好。这起上访十一年、结案只用十三天的案子后经媒体报道,社会效果非常好。                    

    调解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光有热情还不够,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采用不同的调解技巧。

    梨河法庭的法官们善于灵活掌握运用多种调解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调解技巧,收到了不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亲情感化法。史晗阳介绍说,好多抚养、赡养、继承、婚姻等亲属关系纠纷中,有些矛盾只是因为一时之气,或因鸡毛蒜皮的小事引起的,但随着矛盾越闹越深,双方都不愿意放下架子。此时,承办法官可先和他们沟通,帮助他们回忆先前双方曾经给予的诸多关心,让他们充分认识到反目成仇给对方和自已造成的巨大伤痛,于情于理来触动他们的灵魂,使双方能求大同,存小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实现案结事了。

    观音寺镇唐庄村75岁的老太太张梅(化名)曾经将自己儿媳妇王某告上法庭。原因是,儿子和媳妇平时对老人不孝,对老人还有虐待行为。婆媳关系一直十分紧张。后来,媳妇擅自砍掉老太太自留地的两棵杨树,老太太就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将媳妇起诉到法院。这个案件先后经过史晗阳五次调解,原、被告双方还是互不相让。后来,史晗阳决定先单独对王某耐心劝解:“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你现在对老人不孝,你的儿女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长大了也会对你不孝。再说,你也有当婆婆的时候,你想想,如果以后你的媳妇也对你又打又骂,你是啥滋味?”经过一番劝说,王某终于被感化,在婆婆面前痛哭流涕,发誓以后要为婆婆端屎端尿、养老送终。双方最终和解,握手言欢,老太太则当庭撤诉。

    背靠背调解。这种方法可在庭前、庭中、休庭后或庭后进行,一般先由法官找一方当事人谈话,通过沟通,了解案件的一些实质性问题,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再分别做双方的工作,讲一些双方均在场时不方便讲的话,在双方观点基本趋于一致时,再面对面地调解,很容易达成调解协议。

    新郑市梨河镇宋庄村小毛庄农民毛志(化名),酒后因一句玩笑话,将城关乡白庙农民赵军(化名)打伤,赵和丈夫将毛诉之法院,提出了高额的赔偿要求。被告认为自已是酒后误伤,原告是小病大养,不应赔偿,双方火气都很大。案件开庭前,副庭长李晓丽先把被告拉一边做思想工作:“你这是酒后伤人,理应赔偿,如果你真诚地向原告道歉,就可以赢得对方谅解,赔偿数额可以协商,双方关系也可以和好如初。”然后又与原告进行了细致的沟通:“你们本是朋友,感情不错,为这一点儿小事,既伤了和气,又耽误生意,太不值得。现在被告已同意道歉,你们索赔额应当再减少一些……”后来,双方再在庭上见面,火气已经小了许多,李晓丽进一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冷处理调解。“这种方法比较适合离婚案件。多年的夫妻从婚姻的殿堂到走进法院的大门,必定经历了激烈的思想斗争,双方一般都在气头上。如果这时调解,很有可能会事倍功半,还有可能会两头受气。这时,我一般会选择让双方回去再冷静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双方的父母、亲朋好友必定会做一些调解工作,帮当事人解开一些疙瘩,消除一些误会,有些当事人则会主动撤诉,没有完全想通的当事人也会有不同程度的动摇。这时法官再趁热打铁,加大调解力度。”史晗阳向记者介绍道。

    在他们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女方铁了心要离婚,男方坚决不离。案件承办人就让他们先回去,冷静一断时间。等到案件再开庭时,原告的口气似乎有所缓和。这时,被告抱着他们刚满一岁的孩子,突然跪在原告面前,央求她再给自已一次机会,也给孩子一个机会。这时,案件承办人趁机对原告说:“你看,你老公对你的爱还是真心的。再说,你孩子如果没有娘在身边,生活该多苦啊!何况你又拿不出感情破裂的具体证据,法院也很难判你离婚的。”经过承办人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原告终于撤诉,一个感情濒临破裂的家庭终于破镜重圆。

    调解案件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是在真真切切地帮助他们调和矛盾。

    调解案件一定要怀着一颗真诚的心,要让当事人感觉到你不是在做秀和走过场,而是在真真切切、一心一意地为他们解决问题,要让当事人为你的工作精神所感动,最终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据史晗阳介绍,在他们调解成功的上百起案件中,其实有许多案件根本没有用任何调解技巧,当事人完全是被他们的工作精神所感动,知道他们是在真正在为他们办事,而主动放弃先前的不合理要求,进而达成了调解协议。

    2007年7月27日,梨河法庭受理了13名滑县民工起诉新郑市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劳务合同纠纷案,而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宏伟(化名)也是滑县人。案件起诉后,张宏伟一直下落不明,法律文书无法送达。进行公告送达,原告又无力支付公告费。史晗阳他们经过再三讨论,决定自费驱车前往滑县,直接到张宏伟家,做其妻子的思想工作,以期能让张宏伟现身。然而,做了张妻近三个小时的工作,她仍不配合。无奈,史晗阳只好来到滑县法院,找到了他的一位同学张法官,又通过张法官,找到张宏伟家所在村的村支书,再一同来到张家做工作。张妻终于被史晗阳他们的工作精神所感动,打通了在外地的丈夫的手机。张深受感动,次日就从外地赶回。当天仅用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全部调解结案,第三天就按协议全部履行完毕,民工们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当时正直七月盛夏,法官们汗流浃背的三天,换得了这起案件的圆满地解决。

    就是在这样不知疲倦、细心无微的努力下,梨河法庭的法官们做出了不俗的成绩。2005年,梨河法庭被郑州市团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06年荣立集体二等功;庭长史晗阳本人也连续多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2005年、2007年还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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