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郑州中院民四庭庭长王季带领荣获 “郑州市2009年十大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审判员张鹏同志等一行四人,将张鹏同志荣誉所得奖励5000元现金购买的乒乓球台、球拍、篮球等健身器材送到了中牟县姚寨乡罗宋村村委,演绎了一曲人民法官爱人民的时代凯歌。
在捐赠仪式上,罗宋村支部宋书记握着王庭长的手深情地说:“感谢中院法官对罗宋村的关心与厚爱,感谢中院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他表示一定不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期望,集中精力带领全村人民致富奔小康,把罗宋村建成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
这次获得郑州市“2009年十大政法干警”荣誉称号的的审判员张鹏同志,1995年7月中南政法学院毕业到郑州中院参加工作以来,其以扎实的理论素养,敬业的工作态度,灵活的工作方法,共计审结案件1300余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因工作成绩突出,2002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2006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2007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民商审判先进个人;2008年被中共河南省政法委员评为全省执法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中共郑州市政法委员会评为十佳政法干警,被河南省高院评为河南省优秀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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