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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执行局长为兄弟俩当调解人

  发布时间:2009-05-07 15:21:54


    今日, 从郑州开发区法院了解到,一对亲密无间的表兄弟反目成仇闹纠纷,被该院执行局长调解好如当初的案件。在两年多时间里,这场纠纷先后对簿公堂由四个机构作出五份不同法律文书决定,最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由该院仅用一天时间便顺利执结。

    去年初,小闹到表兄杰凯开的包装公司当司机,却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小闹便不再开车。同年4月,小闹在公司操作机器时被挤伤右手。小闹向市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包装公司却向省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工伤认定。包装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审理维持了市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包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中院,二审判决驳回。

    审理中还查明,小闹受伤后,还曾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包装公司支付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劳动争议仲裁委经审查后做出了相应的裁决。包装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即向开发区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驳回了包装公司的诉讼请求。包装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包装公司分期支付给小闹5000元。调解生效后,包装公司却未主动履行义务,小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小闹因伤无业,急需用钱,情绪比较激动。被执行人包装公司已经停产,公司办公场所已经不存在了。 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本着“快结案、结好案”的思路,案件分由经验丰富的局长承办。局长找到了身为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小闹的表哥杰凯,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不久,其便带着3000元钱来到法院,经局长苦口婆心的做工作,小哥俩充分协商,小闹表示可以谅解表哥,同意表哥分期还款。两人当场写下了和解协议。日前协议期满,其表哥如约履行了义务,案件顺利得以执结。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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