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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济法院利用假日认真开展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09-05-04 14:54:34


    惠济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立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创新调解新思路新方法,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开展便民诉讼活动,为群众提供诉讼方便。

    5月1日上午,副院长慕宏伟在惠济区迎宾路办事处金洼村开庭审理原告马义坤与被告张凤洲买卖纠纷一案,开庭前慕院长对双方当事人做了深刻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5月10日以前把5500元的欠款交给原告。

    通过庭前就地调解的方式,惠济法院解决了一批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案件,既解决了当事人实际困难,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又化解了潜在的纠纷,使当地群众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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