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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小混混”因敲诈勒索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09-05-04 14:49:20


    一群小混混,其中包括两个90后青年,两次以在饭店吃饭吃坏肚子为由敲诈共4000元,一次以在洗浴时修脚修坏为由敲诈2600元,共非法获得赃款6600元,4月30日,他们在二七区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分别获刑六个月到一年半不等。

    2008年4月的一天,张帅、程亮伙同另外两个“死党”在我市二七区第二人民医院内,以个体户张某向其出售的烧鸡有质量问题,吃坏肚子为由,强行要其交出人民币2000元补偿费。这种不劳而获的手段让这几个小青年尝到了甜头,于是,他们又设法开始实施敲诈。2008年5月10日晚22时许,这几个年轻人在我市二七区京广南路“金河源”浴池洗浴过程中,以浴池修脚师孙某将其朋友的脚修坏为由,迫使其交出人民币2600元整。2008年6月25日20时许,他们再次来到二七区第二人民医院内,以个体户曾某出售的酸奶吃坏肚子要求赔偿为由,迫使其交出人民币2000元整。

    审理此案的二七法院少年庭法官认为陈帅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索他人钱财,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从事少年审判的法官呼吁社会: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社会、家庭、学校教育的缺失,导致心理发育不成熟,甚至偏离正确轨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问题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社会要给予青少年更多教育和关爱,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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