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促使“调解年”活动更好地落到实处,4月28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大冶法庭积极组织对辖区内新调整的6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受人民调解员的好评。
培训会上,大冶法庭庭长张勇围绕人民调解产生的背景,人民调解的涵义、基本原则、工作程序;调解主要步骤;人民调解员任职要求;调解员职业道德;调解技能;人民调解员的职业纪律;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统一制定和文书格式进行了讲解;并对处理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相邻关系、山林土地、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纠纷中应该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特别说明。
通过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发挥了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升了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增强了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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