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省政府在河南省人民会堂召开全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隆重表彰一批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品德高尚、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模范人物,郑州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合议庭审判长王富强作为全市法院系统代表参加表彰大会,并获得河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王富强自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履行一名人民法官的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熟练的审判技巧、扎实的法律基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办案效率和质量在全院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办案能手”。2005年,他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团省委和河南省高院授予“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称号;2006年,他被评为“郑州市技术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2007年,他被评为“郑州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郑州市十佳法官”“河南省优秀法官”。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面对繁琐的任务,他敬业奉献;面对需要帮助的群众,他热情如火;面对侵犯企业权益的行为,他凛然正气;因为成绩突出,他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个人。2009年初,他还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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