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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妈妈代儿状告生父 好心法官法庭热情相助

  发布时间:2003-11-26 09:03:38


    11月24日下午2点,年仅3岁的王亮亮(化名)拉着妈妈的手,走进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状告他的亲生父亲狠心遗弃他们母子。

    亮亮的母亲王某1998年在郑州读大学时,与大她两岁的刘林(化名)相识,毕业后,两人又进了同一个单位工作,由于刘林即她表现也特别的关心,不久两人就开始租房同居。同居后,王某先后两次怀孕,均由刘林领她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1999年11月,刘林因感情问题要求与王某分手,分手20多天后,王某却发现自己又怀孕了,无奈之下,王某准备打掉这个孩子,然而医生却警告她说:以她的身体状况,再次打胎可能导致终身不孕。王某哀求刘林为了孩子同她结婚,但刘林却坚决不同意,并突然从郑州“消失”了。2000年8月20日,疼痛难忍的王某倒在投奔同学的途中,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王某将亮亮带到了人间。

    在亮亮状告刘林的起诉书中,王某历数了刘林对儿子的遗弃行为:孩子出生后,王某在一无工作、二无居所的情况下,带着孩子四处流浪,孩子靠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慢慢长大,身体非常孱弱,几年来,王某多次找刘林替孩子讨要生活费,均遭到刘家人的无情拒绝,并声称亮亮不是刘林的孩子。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刘林依然不愿认她们母子。无奈之下,王某以孩子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将刘林以涉嫌遗弃罪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刘林辩称自己没认孩子是因为找不到亮亮母子,而其间王某还多次带着律师上门“闹事”。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时,审判此案的审判长张法官掏出了50元钱塞给了亮亮。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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